装了热计量表依然按面积收费
小区明明装了热计量表,为何热力公司依旧按照房屋面积收取暖气费?难道政府花那么多钱进行的热计量改造工程只为了换来一个闲置的热计量装置?又到了供暖季,看着自家安装了几年但一直闲置的热计量表,这个久久没想通的问题又浮现在了68岁的张大爷的脑海中。
其实这个问题不但困扰着张大爷,还困扰着很多用暖市民的心。热计量为何在乌市难以投入使用?为此,笔者展开了调查。
现状:安了热计量表,仍按面积收费
张大爷是乌市大湾恒昌欧景名苑小区的业主。2009年入住后,小区就安装了暖气热计量表。入住的前三年里,暖气费一直都是按照热计量表来计算的。
2012年9月10日,张大爷发现自家门上贴着一张暖气费的缴纳通知单,上面写着:“今年起,暖气费不再走计量表了,直接按照房屋面积收取。”
看到这张通知单,张大爷纳闷了:“为什么突然要按照房屋面积来收暖气费,热计量表不就成摆设了吗?”
乌市一小区的业主张先生还为此摊上了一场官司。张先生家安装了分户热计量表,前一年小区是按照热计量表收取的暖气费,为节约用暖,2012年10月,他特意将家里的暖气阀门关掉了一半。可2013年9月下旬,他接到了一份法院的判决书,原告是负责自己片区供暖的热力公司,判决书要求他补交2012年10月至2013年4月供暖期所欠下的1000多元暖气费和滞纳金。
回忆起这场关于热计量引起的暖气费官司,张先生说:“一开始物业说是按照热计量收取暖气费,谁知供暖结束又要按照面积来收。这样我少用的热计量怎么算,热计量表装着又有何用?”
乌市不少装了热计量表的业主们纷纷质疑:“既然要按面积来收费,那么热计量表岂不成了摆设?既然是摆设,政府近几年为何又要花钱搞热计量改造工程呢?这不是糟蹋钱吗?”
调查:多种因素导致实施难
班风光是新疆西城热力有限公司副经理,他所在的供热公司负责着西山片区近150万平方米住户的供暖,辖区内还有几家安装了热计量装置的单位和小区。
说起不按照热计量表收费一事,他告诉笔者,现在政府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按照热计量收费的文件,另外,按照热计量表的数据收费也存在很多困难。
“就拿楼栋底层、顶层和中间楼层相比,底层和顶层的住户房屋使用的热量明显要高于中间楼层,但房屋可能还没有中间楼层的房屋热。”他说,“按照热计量收费时出现了中间用户的热量很少,而边缘用户的热量高得离谱的情况,所以没法继续执行下去。再说抄表也是一项比较繁重的工作,住户不在家无疑加大了我们的工作量。”
除了费用外,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也导致了没法按照计量表收费。班风光说:“乌鲁木齐市大多数小区的热计量表都由开发商自行购买和安装,可之后就没人进行管理了,很多计量表损坏之后没人维修,无法使用。”
乌市热力公司油脂小区片区供热站工作人员李新说:“热计量装置是厂家等进行安装的,影响到供热,出了问题我们无法维修。”
走访中,乌市一家供热企业的负责人表示,目前乌鲁木齐市的锅炉等供热设备都是为按面积计费建设的,只能进行温调。如果转向分户供热,就需要增加流量调整功能,还要改造热源、热网,这笔巨额费用热企是没法承担的。
乌市供热行办工作人员告诉笔者,一些新建小区的房屋内并未安装温控装置,无法实现用热量的自主调节功能;有的热计量表系原房产开发单位自行购买,安装后即处在无人管理的状态,损坏严重,供热单位以没有介入计量器具的选型、采购、安装为由,不接受这些计量装置,按热计量收费也就无从谈起。
抛开热企的难处,一家热计量表销售公司的销售人员则认为,实施供热计量后,企业增加运营成本的同时,由于用户实现了行为节能,企业收取的计量热费要比面积热费少,收益下降使供热公司利益受损,招致供热公司的抵制。另外,负责购买热计量表的房地产公司片面要求价低而不顾质量,造成低价表上市,冲击市场,影响了正常价位及热计量表质量。乌市供热行办:改造工程验收后就可实施之前开发商私自安装的热计量表无法投入使用,2013年热计量改造工程安装的计量表又为何没实现按量收费呢?
乌市供热行办的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乌鲁木齐实施的热计量改造工程主要针对的是2008年以前的既有居住建筑,是通过供热单位的系统节能和用户的行为节能来实现的。目前,通过2013年热计量改造的有3000万平方米。
工作人员说:“实施供热计量不只是简单安装一块热计量表,而是对整个供热系统进行同步改造,实现用户分户计量和室温调控,并配套实施热源、换热的自动化改造,保证有效节约热能。根据各个区域的供热情况,供热单位可以及时有效地进行调节,做到‘低保高控’,避免热能的浪费。而用户也可根据自身用热习惯,在一定温度范围内自主调节室内温度,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此次改造将采用楼与楼之间流量平衡法、户与户之间通断时间面积法的方式进行改造。具体办法是在每户居民家的热力入口处安装通断电动阀与室温控器,在每栋楼热力入口内安装楼栋热计量表。另外,配套实施小区庭院供热管网平衡改造,每栋楼都要加装流量平衡阀,安装后可将数据上传到热力公司与各级供热管理部门。
说起部分小区的热计量改造已完工但依旧未按照热计量收费的事,工作人员称,2013年的热计量改造工程要经过一个采暖期才能验收,等验收合格之后就可以按照发改委发布的热价来收费。另外,发改委之前提供的热价也只实行了一年,就算是要按照热计量来收费也得等到发改委新的热价下来。
目前,乌市热力总公司下属的按热计量收费小区都是一些新建的小区,主要是开发商建房后热力公司参与了计量表的安装,所以才投入了使用。这样的小区不多,基本上都是按照面积来收的。专家:推进热计量收费,政府不能“缺位”为改变冬季大气污染严重的现状,乌鲁木齐自1998年就启动了以改进供暖设备、降低能源消耗为主要措施的“蓝天工程”。然而,热计量收费试点实行并推广10多年来,乌鲁木齐仍未实现按量收费。
就乌市热计量难推行一事,新疆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杨富强表示,自2004年供热体制改革开始至今,国家各部委共下达过近20个文件推进改革。从表面上看这无疑加大和推动了热改的进程,但实际上没有一个政令完全落到实处,相反,一个个新政令的覆盖造成了热改政令“拥堵”、不畅通的尴尬局面。热计量的推广需各级建设部门给供热企业改造提供政策、资金支持,对于未完成改革的,要给予处罚。同时政府部门可以调动各方面资源,可以用财税政策等激励手段和司法等强制手段,促进热改取得最大成效。
此外,乌市供热行办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实现热计量收费需要政府运用强力推行的手段,希望开发商、施工单位、供热单位等集体参与到热改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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